檢驗報告更改(補發)申請須知:
1、檢驗報告更改(補發)應由委托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按我中心申請表格式(可在網上下載)認真填寫相應內容。
2、檢驗報告更改(補發)原因由委托單位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申請更改委托單位時,應在申請原因欄內由原委托方及現委托方同時簽寫原因并加蓋公章。
3、見證人意見由原報告上的見證人簽寫意見并加蓋見證人所在單位公章,見證人應持見證卡親自前往我中心申請,并簽名確認。如原見證人確已調離此工程,應由該工程總監簽寫意見,加蓋監理單位工程師注冊章,并提供有效的總監身份證明。
4、申請更改產品型號、牌號、級別、等級、產地等,需提供已加蓋委托單位及監理單位公章的產品合格證。